Monday, April 2, 2007

聖经中記載的女權份子

這幾位女子大慨是最早期的女權運動者:-

民 27:6-7

因為她們的父親沒有兒子, 瑪拉、挪阿、曷拉、密迦 和 得撒 向摩西要求分得產業, 耶和華即時曉喻摩西定要將他們父親的產業歸給他們。

在英文譯本, 她們的名字是Mahlah, Noah, Hoglah, Milcah, and Tirzah.

1 comment:

Joe said...

慢著, 耶和華是有條件的:-

Num 36:6 論到西羅非哈的眾女兒,耶和華這樣吩咐說:他們可以隨意嫁人,只是要嫁同宗支派的人。
Num 36:7 這樣,以色列人的產業就不從這支派歸到那支派,因為以色列人要各守各祖宗支派的產業

最後, 還稱讚眾女:-

Num 36:10 耶和華怎樣吩咐摩西,西羅非哈的眾女兒就怎樣行。